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2016年12月修订)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