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
2024年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水平,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城市机动车辆管理条例》、《道路运输车辆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法律
2024年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 水平,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城市机动车辆管理条例》、 《道路运输车辆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管理。 第三条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是机动车完成环保检验合格 后发放的标志,标志内容包括车辆基本信息、环保检验合格证 明、排放标准符合性等内容。 第四条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设计、 制作和发放,标志采用防伪措施,防止伪造、涂改和冒用。 第五条 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统一 管理平台,实现标志信息的集中管理和查询。 第六条 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宣 传,提高车主和机动车驾驶员的环保意识,促进机动车环保检验 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 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申领 第七条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携带机动车行驶证、车 辆检验合格证明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 申领手续。 第八条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申领手续包括填写申领表、 第1 页共 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