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菜市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一、食品加工摊位和经营食品人员应依据《食品卫生法》规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售货人员《健康证》,并悬挂在摊位明显处;方可上岗管理。二、市场内经营的所有食品均为正
菜市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 食品加工摊位和经营食品人员应依据《食品卫生法》规定,办理《工商 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售货人员《健康证》,并悬挂在摊位明显处;方 可上岗管理。 二、 市场内经营的所有食品均为正当渠道进货,销售的商品必须在保值期 内;并保留进货票据。禁止出售过期,四无(无产地、无厂家、无商标、无生产日 期)腐烂变质、污秽不洁食品。 三、 生熟食品加工要分开并配置相应的符合食品卫生的加工设备;肉禽产 品、水产品、冷冻食品、熟肉制品、保鲜食品必须放在冷藏保鲜展示柜内。经营 肉类、熟食人员要统一穿着白大褂、白帽子、白套袖,并用工具售货。 四、 市场内如被消费者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 品,或经国家有关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食品,以及经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质量检验检疫等部门确认的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假冒伪劣食品,应无条件退换,并 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 经营者要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灭菌,保证摊位内外整洁;对乘具、 拾具、包装物做到经常性消毒。 六、出售肉类及相关必须又卫生检查部门的合格证。 七、 菜市场管理方要每天检查经营方是否按规定出售食品,一经发现违规现 象及时制止并做出相应处理。 菜市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二) 1. 市场开办者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菜市场管理 制度,负责本菜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2. 市场开办者应当与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订立食品安全保 第1页共 13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