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并网相关手续
一、 前期准备1、 发电项目公司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2、 投入系统报告3、 国家能源局或者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函二、 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机组市供电局计划部/计建部负责“并网意向协议书”主办和管
一、前期准备 1 、发电项目公司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2 、投入系统报告 3 、国家能源局或者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110kV 二、及以下电压等级机组 / 市供电局计划部计建部负责“并网意向协议书”主办和管理工作 1110kV/ 、接入电压等级需要国家核准机组:市供电局计划部计建部组织评审电厂接入系 统报告,将评审意见上报省公司,省公司转交国家电网公司批复 2 、电厂项目经过国家或有关部门核准后,电厂项目公司将校核文件送省公司(或者市电业 局)备案,电厂项目核准后一个月内向电网公司申请签订“并网协议书” 3/ 、市供电局计划部计建部负责“并网协议书”主办和管理工作 二 、 1 、电网新建机组三个月,电厂项目应向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 2 、购售电合同:市供电局市场交易部负责地调调度电厂的“购售电合同”主办和管理工作 3 、并网调度协议:市供电局调度通信中心负责地调调度电厂的“并网调度协议”主办和管 理工作。 15 四、电网新建机组首次并网天,电厂项目公司向省公司(地市电业局)提出书面并网 申请,省公司(地市电业局)组织审查符合各项并网条件后予以批复,市供电局生产技术 部负 责地调调度电厂的并网审批工作 五、申请正式并网运行的发电厂,在收到省公司(或市供电局)同意并网批复后,按照省 公司或者地市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调度指令并网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