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病历书写规范时间节点要求

新版病历书写规范时间节点要求1、住院病历、人院记录应于次日上级医师查房前完成,最迟应于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2、急危重症患者的病历应及时完成.因抢救急危重症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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