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第二条 施工的起重和垂直运输机械的司机、司索工、起重吊装(安装)工、信号指挥工、起重工、电工、焊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 施工的起重和垂直运输机械的司机、司索工、起重吊装(安 装)工、信号指挥工、起重工、电工、焊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 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单位应当为特种作业 人员建立管理档案,确保持证上岗。 第三条 单位应聘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特种 作业,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 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 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 事相应的工作;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 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 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第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 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 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腾讯文库市政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