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代理协议修改版
招商代理协议修改版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合作精神,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 商业局部即城市商业广场进行招商,与意向客户洽商,并协助
招商代理协议修改版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合作精神,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 商业局部即城市商业广场进行招商,与意向客户洽 商,并协助甲方与意向客户签订物业租赁或投资合作协议。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工程根本资料与图纸; (2)、确认物业租赁价格; (3)、负责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4)、支付乙方佣金。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寻找客户并如实向客户介绍工程情况; (2)、向甲方报告客户情况与业务联系情况; (3)、业态、价格、期限、付款方式、租金调整等合同要素由乙方 根据市场客户情况提出建议,甲方最终决定;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第三人承诺无效,由此给甲方造 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5)、及时回复甲方提出的报告; 四、代理佣金与支付 1、甲方与客户签订了租赁合同,即乙方己完本钱协议所约定的委托 代理事项,甲方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 2、代理佣金为:甲方同客户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起付第一年 租金总额(免租期除外)折算的一个月租金为代理佣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