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新招募3年期西部计划志愿者学费和助学贷款
关于做好我省新招募3年期西部计划志愿者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相关工作的通知各高校项目办: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近日,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
关于做好我省新招募3年期西部计划志愿者 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项目办: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 区基层单位就业,近日,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高等学校 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 办法》)。《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自今年起,中央部门所属高 校应届毕业生如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 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可享受相应的 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暂行办法》为西部计划的实施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政策保 障。请各高校项目办认真学习掌握《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结 合当前我省西部计划招募工作,抓紧落实今年西部计划的各项 工作要求,进一步引导、动员广大有志于投身志愿服务事业、 为祖国奉献青春的学生积极报名参与西部计划;同时,要按照 《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做好从2009年开始参加西部计划并 到中西部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履行3年服务期限的应届 毕业生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的协调、帮助、服务工作,确保今 年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任务的圆满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