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下载 学习《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有感

学习《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有感  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   以下是整理的学习《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

学习《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有感 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公务 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 以下是整理的学习《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有感,欢 迎阅读。 学习《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有感【1】近日,中央 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 了《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 《意见》对各级机关公务员辞去公职后的从业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进 一步规范公务员离职管理、防止离职腐败和支持人才的合理流动具有重大而深远 的意义。 一、规范公务员离职管理包括公务员法在内,此前关于公务员辞职后从业行 为的规范较为零碎,分散在多个法规和文件中,有些规范口径不统一,有些表述 比较模糊。 《意见》明确了辞职公务员的限制类型、限制时间,明确要建立健全公务员 辞去公职从业备案和监督检查制度。 《意见》要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对违规从业现象进行处罚,不仅罚当事人, 而且罚接收企业。 相比以往的公务员辞职规定,此次新规更细化、更具体、更规范,也更严厉。 二、防止离职腐败《意见》提出,各级机关中原系领导班子成员的公务员以 及其他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公务员,辞去公职后3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务管 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聘任,个人不得从事 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对于非领导班子成员或县处级以下公务员的离职后从业行为,《意见》规定, 这些公务员辞去公职后2年内,不得接受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中介机 构或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聘任,个人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从近几年的一些贪腐案例来看,一些公职人员辞职后,或在原管辖范围、主 管领域内的企业‘二次就业’,利用之前权力的影响力搞利益输送,这一方面影 响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也是变相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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