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用比较低廉的费用,为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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