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会审制度法律研究(24页)
明清会审制度法律研究一、会审制度涵义及起源 (一)会审制度的涵义 会审,顾名思义,是”会同审理”的意思,它是中国古代多人共审重大疑难或特殊类型案件的组织形式。所谓会审制度,是指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
明清会审制度法律研究 一、会审制度涵义及起源 (一)会审制度的涵义 会审,顾名思义,是”会同审理”的意思,它是中国古代多人 共审重大疑难或特殊类型案件的组织形式。所谓会审制度,是指 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由于案件比较重大、案情较为复杂, 主审的司法官员不能单独作出判决,必须邀请其他相关机构的人 员参加审理。但是,古代的典籍中并 未出现”会审”一词。《司法词典》及《北大法学百科全书》 中找到”三司会审”词条,实指唐朝的”三司推事”,或者解释 为中国古代的一种联合审判和复议制度。而且中国历史上不同时 期对”会审”的称呼是不一样的。如汉朝的”杂治”、隋唐的” 三司推事”与”三司使”、明清的”九卿圆审”、”朝审”与” 热审”等等。”会审”一词实际上是后人对中国古代刑事诉讼中 若干官员及法官会同审理重大或特殊案件的通称。 (二)会审制度的起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