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一般规定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一般规定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关于低压配电,一般有以下规定:1. 低压配电系统的额定电压一般为220V或380V,频率为50Hz。2. 低压配电线路的导线采用铜导线,导线截面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一般规定 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关于低压配电,一般有以下规定: 1.低压配电系统的额定电压一般为220V或380V,频率为 50Hz。 2.低压配电线路的导线采用铜导线,导线截面积根据负荷计 算确定。 3.低压配电系统应满足用电设备的需求,根据建筑面积、建 筑用途和用电设备负荷等因素进行设计。 4.低压配电系统应设有总配电箱或总配电柜,用于接收进线 电源并分配给各个子回路。 5.低压配电系统中,应设有漏电保护装置,用于自动监测电 流的不平衡和漏电情况,确保人身安全。 6.低压配电线路应采用电缆或电线槽进行布线,需符合国家 相关的电线电缆标准和安装要求。 7.低压配电系统应设置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设备,以确保电 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运行。 8.低压配电系统应设有照明配电系统和动力配电系统,分别 用于供应照明设备和动力设备的电力需求。 9.低压配电系统应符合国家相关的建筑电气规范与标准,如 《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以确保安全可靠的用电环境。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关于低压配电的一些 常规规定,具体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设计。 第1页共1页

腾讯文库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一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