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三期评定标准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的原那么、方法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纠纷案件等人身损害赔偿
- -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标准 1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的原那么、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纠纷案件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休息 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 12 定义 本标准所指“三期〞是指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所需休息、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分别称为休息期、营养 期和护理期。 2.1休息期 休息期〔亦称误工期、医疗休息期〕,是指人体损伤后,承受医疗及功能康复,不能参加一般工作、 学习、活动的时间。 2.2营养期 营养期〔亦称营养补偿期〕,是指人体损伤后,需要补充必需的营养物质,以提高治疗质量或者加速 损伤康复的时间。 2.3护理期 护理期〔亦称护理陪护期〕,是指人体损伤后,在医疗或者功能康复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帮 助的时间。 13 总那么 3.1目的 本标准为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的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的评定提供依据。 3.2评定原那么 -word.z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