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物业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河南省洛阳市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 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下 一、 出租物业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1 、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洛阳市区的房屋 “” ㎡ (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房屋面积为:。 2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见附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 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二、租赁期限 1 、该房屋租赁期限共月,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2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3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 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月此价格不含相关税费,乙方应交纳 首期租金给甲方。 2 、该房屋租金按支付,支付时间为,以对方实际 收到为准。 30.5% 、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支付滞纳金。 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此房屋,乙方须按实际居住日交纳租金并负担 违约责任。 四、租赁条件 1 、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有权决定该房屋出租的相 关证明。 2 、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出租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并保证自己有权决定 此租赁事宜; 3 、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 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