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甲级机构评价文件规定
1.《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安监管危化〔2012〕66号)第八条 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必须甲级机构评价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