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压实本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压实本院医疗保障基金 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强化自我 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根据《驻马店市医疗保隙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 理委员会工作指导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制定本工 作制度。 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本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 本院设立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 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监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 委员会在本院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 组织架构: 委 员 会 由 本 院 主 要 负 责 人 任 主 任 委 员 , 其 他 班 子 成 员 任 副 主 任 委 员 , 医 保 、 临 床 、 纪 检 、 医 务 、 护 理 、 财 务 、 信 息 、 价 格 、 采 购 、 药 学 、 装 备 等 部 门 负 责 人 为 委 员 会 成 员 。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委员会决策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委员会各项决策部署。 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医保工作的院领导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委员会各成员部门负责人组成 。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建设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示范点有关要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 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保管理部门,明确职责,并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平级设置;配备专职 管理人员,原则上按照每百张床不少于 名医保工作人员的比例设置。 1 本院领导、中层负责人调整后,应及时调整委员会领导及成员。 会议制度 会议包括:委员会会议、办公室会议、专题会议等,委员会会议应每半年召开 次, 1 办公室会议应每月召开 次,专题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主要分析研判医疗保障 1 基金使用情况,解决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形成会议记录(纪要) 。 培训制度 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分层级、分类别、分形式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的法规、政 策和服务协议等进行教育培训,使医保政策及时得到贯彻落实。 监管制度 建立和完善部门间协同配合的监管制度,委员会各成员部门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 力,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常态 化监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