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会计核算工作细则
大学会计核算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会计法》、《高等学校会计制 度》、《会计基本工作规范》和《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规 范会计行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保证资料真实、完整,提 高会计管理水平
大学会计核算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会计法》、《高等学校会计制 度》、 《会计基本工作规范》和《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规 范会计行为,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保证资料真实、完整,提 高会计管理水平, 充分发挥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特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学校事业经费核算。基本建设、 工会 和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可以参照执行其中通用性条款 或按相应 的会计制度执行。 第三条会计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并同 一切违反财经制度的行为作斗争,以维护学校利益和国 家利益。 第四条 会计人员要按《会计法》、《高等学校会计制 度实 施细则(试行)》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第五条会计人员要加强政治学习,增强职业道德,努 力钻研 业务,不断开拓进取,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提高办 学的经济效 益和社会效益。 第六条 对在会计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应予 以 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核算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按编 号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