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文稿】被害人危险接受中危险支配的理论定位与归责应用
【讲义桐】被害人危雌受中危险支配的理论定位与 归责应用摘要:被害人危险接受在实现危险阶段需要通过对 危险支配权的考察来认定责任承担走向,哪方主体掌 握了危险支配权将直接影响最终的责任认定结局。围 绕对
【讲义桐】被害人危雌受中危险支配的理论定位与 归责 应用 摘要:被害人危险接受在实现危险阶段需要通过对 危险 支配权的考察来认定责任承担走向,哪方主体掌 握了危险支 配权将直接影响最终的责任认定结局。围 绕对危险支配权的 实质认定,实现危险阶段的阻却归 责判定核心是确定危险支 配权由哪方主体掌握,掌握 危险支配权并支配危险实现的主 体要为法益侵害结果 担责。被害人危险接受的实现危险阶段 以被害人享有 危险支配权为应然状态,以行为人将危险支配 权转移 至自己管辖范围为例外和阻却归责转折。只有当被害 人的行为支配了危险的实现时,才能成立被害人危险 接受, 行为人掌握危险支配权的,被害人的行为不再 充足被害人危 险接受要件,不能成立被害人危险接受, 对法益侵害结果不 能阻却行为人责任。 关键词:被害人危险接受;行为人;实现危险;危险支 配权 一、引言 被害人危险接受是指这样一类情形,即过失行为中 的被 害人认识到危险,并自愿决定冒险,尽管其排斥 之所以对同一情形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其根源在 于传 统的被害人危险接受阻却归责问题解决路径将行 为人视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