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管理规定(电脑、办公家具等发放、管理维护等)
办公设备管理规定目的 为建立完善的办公设备体系,规范对办公设备的管理,理顺申购、使用、维 护程序,明确和落实办公设备使用和管理人的责任,提高办公设备使用水平,发 挥办公设备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细则。范
办公设备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建立完善的办公设备体系,规范对办公设备的管理,理顺申购、使 用、维 护程序,明确和落实办公设备使用和管理人的责任,提高办公设备使用 水平,发 挥办公设备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细则。 2 范围 使用公用办公设备的全体人员。 3 办公设备的界定 办公设备是指公司各部室在日常工作中用于办公和服务的各 类设备和设施。 具体包括: a、办公家具类:空调、饮水机、办公桌椅、档案柜、文件柜; b、电脑及相关附属设备类:含电脑、服务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 扫描仪、电话交换机、电话机; c、影视摄录及播放设备类:摄像机、数码相机及机顶盒; d、其他被公司认定按本细则管理的设备和器具。 4 管理职责 4.1 人事行政部负责对所用的办公设备统筹分配发放、登记、备案、维护、 申购。 4.2 各部门领导对部门内的办公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负责。 4.3 公司所用员工应主动维护办公设备的正常使用。 5 办公设备配备标准 公司办公设备分为标准配备和特殊需要配备,标准配备是以满足办公基本需 求为条件的配备,特殊需要配备是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工作情况而需额外添置 的设备。 5.1 标准配置 5.1.1 办公桌(1.5 米内,按办公需求配置); 5.1.2 办公椅(木质或电脑椅,按办需求用配置),可配置招待客人用椅子 2—4 个; 5.1.3 电脑一台(按办公需求配置); 5.1.4 喷墨或激光打印机(一体机)一台(以满足办公需求为前提); 5.1.5 材料及档案柜 1—3 个;(铁皮档案柜或木质档案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