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平仓规范
4.1.3 平房仓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二级。当采用无防火保护层的钢承重及围护结构时,其建筑耐火等级可视为二级;占地面积及防火分区应符合表4.1.4 确定平房仓平面尺寸及建筑高度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跨度
4.1.3平房仓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二级。当采用无防火保护层的钢承重及围护结构时,其 建筑耐火等级可视为二级;占地面积及防火分区应符合表 4.1.4确定平房仓平面尺寸及建筑高度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跨度、高度、柱距及构件尺寸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 的规定;其中跨度不宜小于18m,廒间长度不宜小于30m。 2散粮平堆高度不宜小于5.0m。麻袋包不宜小于22层;面袋包不宜小于24层。 3粮面与屋盖水平构件之间的净高不应小于1.5m,也不应大于2.0m;当顶棚为平顶时 不宜小于1.8m。 4室内外高差不宜小于300mm。 4.2建筑设计及构造 4.2.1保温、隔热,要符合下列要求: 1平房仓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应根据所在地区的气候条件及储粮工艺提供的技术参数 综合确定。 2钢筋混凝土屋盖保温层应采用憎水型非散粒状保温材料;炎热地区钢筋混凝土屋盖宜 做架空隔热层,或采用新型隔热材料;金属压型彩板屋顶应采用轻质、阻燃型保温材料。 4.2.2密闭,要符合下列要求: 1平房仓应满足工艺规定的气密性指标要求。 2储备仓的门窗洞口、粮面以上风机洞口四周及散装平房仓设计装粮高度处,均应设置 塑料密封槽管。塑料密封槽管应与墙体基层固定牢靠,转角应弧形过渡。 3门、窗、风机、穿墙管线与墙体的连接缝及建筑构配件之间的连接缝等均应采取可靠 的密闭措施。 4.2.3屋面要符合下列要求: 1屋面做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07中的有关规定。储备仓 屋面防水等级应为Ⅱ级,其他使用功能的平房仓屋面防水等级不应低于Ⅲ级。 2屋面防水材料宜采用合成高分子、高聚物改性沥青等新型防水卷材。 3卷材防水屋面坡度不宜大于25%,当不能满足坡度要求时,应采取防止材料下滑的措 施。 4屋面宜采用无组织排水形式,檐口出墙不宜小于600mm。南方地区可采用有组织排水 形式。当采用悬山形式时挑檐出山不宜小于500mm。压型金属彩板屋面宜采用悬山形式。 5拱板屋盖上、下弦板面均宜做保温或隔热层。拱脚处宜采取保温措施。应有排除拱顶 内热空气的可靠措施。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