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辽宁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HYPERLINK "ht
辽宁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工 “” 食品安全法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辽宁省食品 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应当依法取得食品小作坊生产 许可。 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实行一坊一证原则,即同一个食品生产者,应当取得一张 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 第五条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类别依据我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际制定(附件 )。 1 第六条食品小作坊不得生产加工《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禁止的食品以及列入各市禁 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中的食品。 第七条食品小作坊不得接受食品生产企业和其他食品小作坊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 品。 第八条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预包装食品的,应在食品外包装及产品标签上醒目位置标 注小作坊食品字样,字号不得小于食品名称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