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管理,保证民用核安全设备质量,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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