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声像载体档案工作规范、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doc
苏州大学声像载体档案工作规范、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工作规范第一条 为了提高学校声像载体档案(以下简称声像档案)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有效地为学校工作服务,充分发挥声象档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苏州大学声像载体档案工作规范、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工作规范 第一条 为了提高学校声像载体档案(以下简称声像档案)工作 的质量和管理水平,有效地为学校工作服务,充分发挥声象档案在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并为考核声像档案工作提供依据,特制 定本规范。 本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 档案局关于印发《新闻单位宣传报道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 关声像档案部分),及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章制定。 第二条 声像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1、凡反映学校教育活动和历史发展,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以音 响、画面形象等方式记录的专门载体及其相配套的文字材料均属声像 档案。 2、声像档案的主体是声像载体材料。声像载体材料的记录反映 形式以及制作方法、保管条件、利用方式和纸质载体不同,必须遵循 声像载体的特点和规律,进行特殊整理和特殊管理。 3、声像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系统和安全,便于开放利用。 4、声像档案工作必须纳入我校党政、教学、科研、外事等有关 部门的管理制度中,与各项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实行制作工作和建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