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调查管理办法
供应商调查总则制定目的为了解供应商之制程能力、品管功能,确认其是否有提供符合成本、交期、品质之物料的能力,特制定本规章。适用范围对拟开发供应商之调查,及本公司合格供应商之年度复查,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
供应商调查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了解供应商之制程能力、品管功能,确认其是否有提供 符合成本、交期、品质之物料的能力,特制定本规章。 1.2. 适用范围 对拟开发供应商之调查,及本公司合格供应商之年度复查, 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办理。 1.3. 权责单位 1) 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上之核准。 2. 供应商调查作业规定 2.1. 供应商调查程序 1) 采购部实施采购前,应对拟开发之厂商组织供应商调查 工作,目的是了解供应商之各项管理能力,以确定其可 否列为合格供应商名列。 2) 由采购、生技、品管、生管人员组成供应商调查小组, 对供应商实施调查评核,并填写《供应商调查表》。 3) 评核之结果由各单位做出建议,供总经理核定是否准予 成为本公司之合格供应商。 4) 未经供应商调查认可之厂商,除总经理特准外,不可成 1/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