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二中教师教育教学管理详细规定
绥宁二中老师教育教学管理要求一、常规教学1、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每期开学初,任课老师及试验员必需制订出切实可行工作计划,在第2周结束以前以教研组为单位统一交教务处存档;工作总结在每期最终一周内以教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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