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市建筑施工平安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方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平安生产法"、"建立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和"市建立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方法"有关要求,加强建筑施工平安生产管理,规建筑施工平安
- 市建筑施工平安生产标准化考评 管理方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平安生产法"、"建立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 例"和"市建立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方法"有关要求,加强建筑施工 平安生产管理,规建筑施工平安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住房 和城乡建立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平安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方 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等文件,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二条 本管理方法所称建筑施工平安生产标准化是指建 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平安法律法规 和标准规,建立企业和工程平安生产责任制,制定平安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局部项工程,排查治理平安生产 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平安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 续改良的平安管理机制。 第三条 本管理方法所称建筑施工平安生产标准化考评包 括建筑施工工程平安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平安生产 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工程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 工程工程。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根 底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 立委〕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平安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监视指导区、 .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