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学院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学院各工作部门(系部、 处室、公司等)及其工作人员(包括编外聘用人员)违反限 时办结等相关工作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慢作 为、不作为、乱作为,以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