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管理规定
河北省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严格规范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调整的规划管理,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___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建设
河北省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 管理规定 为严格规范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 第一条 调整的规划管理,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中 华人民___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建 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审批办法》等,制定本规定。 本省城市和县人民__所在地的镇规划建设用 第二条 地范围内,以划拨或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 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简称“用 第三条 地性质”),是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所规定的土地 用途。用地性质的类别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 标准》(GB50137-2011)等国家相关标准划分。 本规定所称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__与建筑 用地__的比值。容积率计算规则由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 门依据国家、省有关标准、规范确定。 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 第四条 细规划,必须严格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总体规 划强制性内容相关的用地性质,不得规定可兼容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