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秩序的有效社会运行途径

论法治秩序的有效社会运行途径  一、“德法并举”是科学治国方略的内在要求  德治与法治同为治国方略。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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