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PDF版本文件请下载附件(可能有一些修改,请以PDF文件为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简单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PDF版本文件请下载附件(可能有一些修改,请以PDF文件为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简单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 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所称的简单压力容器是指结构简单、危险性较小的压力容器。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简单压力容器: (一)容器由筒体和平封头、凸形封头(不包括球冠形封头),或者由两个凸形封 头组成; (二)筒体、封头、接管等主要受压元件的材料为碳素钢、奥氏体不锈钢; (三)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1.6MPa; (四)容积小于或者等于1000L; (五)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并且小于或者等于 1000MPa·L; (六)介质为空气、氮气和医用蒸馏水蒸发而成的水蒸气; (七)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20℃,最高工作温度小于或者等于150℃; (八)非直接火焰的焊接容器。 第四条本规程也适用与简单压力容器相连接的以下连接件: (一)与外部管道或者装置用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 兰密封面、专用连接件或者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 (二)简单压力容器开孔部分的承压盖及其紧固件; (三)非受压元件与简单压力容器本体连接的焊接接头; (四)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帽)、压力表、水位计、测温仪表等安全附件。 第1页共 10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