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广西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总 说 明 1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分册》(以下简称本分册)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装饰装修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
广西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总说明 1《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分册》(以 下简称本分册)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装饰装修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 械台班的消耗量依据。 2本分册参考基价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统一参考基价,各地市不再编制参考基 价表。本分册实际使用时应以市场人工单价、市场材料价格进行计算。 3本分册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 筑中的装饰装修工程。 4本分册是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标底)的依据;可作为编制企业定额的基 础、也可作为工程投标报价的参考。 5本分册的编制是根据: 5.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5.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 5.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 5.4现行国家有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 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6本分册是按照广西建筑施工企业正常施工条件、现有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 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为基础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 平。 7本分册的工作内容,只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 在定额内。 8本分册包括施工过程中所需的人工、材料、半成品和机械台班数量,除定额 中有规定允许调整外,不得因具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及工、料、机等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