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大王亚楠研究院《金融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

附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一、培养目标及根本要求〔一〕培养目标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学理论根底,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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