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
湖南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试行)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本科生在毕业前所进行的综合性设计或撰写的学位论文,是学生在校期间最后学习深化、提高和全面总结的综合训练。搞好学生的毕业设计(
湖南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 (试行)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本科生在毕业前所进行的综合性设计或撰写的学位论文,是学生在 校期间最后学习深化、提高和全面总结的综合训练。搞好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全面衡量 和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对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严谨的工作态度,求实的工作作风,科 学的思维方式,独立的工作能力具有深远的影响。为保证这一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1.1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由指导教师拟定,选题应符合下列要求 1.1.1 从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符合教学基本要求,能体现本专业内容,有利于学生得到全面 的训练,巩固、深化和扩充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自学能力、研究能力与创新能力。 1.1.2 选题应具综合性,尽量避免使用虚拟题目,积极更新或改革传统题目。选题可按专业特点 分两种方式进行:文科专业和部分理科专业学生可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选择自己有研究、感兴趣的专 业领域作为课题。工科专业及部分理科专业优先选择结合工程实际、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应用型课题。 1.1.3 选题应具有独立性、新颖性和创造性,一般一人一题,不得重复往届题目和别人已完成的 课目。 1.1.4 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安排不同难度,份量适当的题目,使学生在 培养方案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完成规定的任务。 1.1.5 题目选定时间,在第七(九)学期末完成。 1.2 对照选题要求,系(教研室)对本专业的设计(论文)题目进行论证、评审,以保证题目的 深广度、工作量的合理性。选题经系(教研室)主任同意,并按时报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 组。 1.3 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本院毕业生公布毕业设计 (论文)题目。 1.4 由学生选择公布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动。 1.5 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将学生选题情况汇总后,反馈给各系(教研室),由系(教 研室)通知到指导教师。 2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及进度 2.11 由指导教师填写《湖南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附表),并在规定时间内报 所在系(教研室)。 2.2 经系(教研室)审查后,指导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向学生下达任务书。 2.3 任务书一经下达,不得随意变更。 2.4 学生接到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后,了解任务要求,进行文献查阅,调查研究,了解课题 在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对实现预期目标进行可行性分析。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