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联电容器运行维护规定[修改版]
第一篇:并联电容器运行维护规定并联电容器运行维护规定 1. 总则: 1.1 本标准适用于变电所10kV、35kV并联电容器的运行、维护与管理。1.2本规定根据《安徽电网高压并联电容器组运行维护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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