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
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地下水合 理开发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根 据、、、和市委、市政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 酒
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 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地下水合理开发 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根据、、、和市委、 市政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酒泉市实际,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采、取用和管理地下水资源的 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下水资源,是指埋藏于地表以下可以开采利用 的水资源(含地热水、矿泉水)。 第三条地下水资源管理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实 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地下水 资源分级管理权限,统一负责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管 理和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取水许可申请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 下达取水限量指标、征收水资源费、取水许可监督等工作。 第四条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对地下水资源负总责 的前提下,统筹城乡生活、工业、农业、生态用水,建立城市供 排水公司和灌区水管单位、乡镇水利站、用水协会分级负责管理 体制,实行与地表水统一水权、统一计划、统一配置、统一计量、 统一收取水资源费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