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校外函授教学点检查评估标准
学院校外函授教学点检查评估标准1、办学资格(1)设点单位资格:具有社会教育办学机构法人资格;(2)办学协议:与成教学院签订有办学协议;2、办学条件(1)固定办学场所面积及生均面积(教室:60座位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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