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书篇一:申办继承权公证亲属关系证明表   申办继承权公证亲属关系证明表   注意事项:1、本证明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本证明须由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组织、劳资部门出具、盖章

今 年 以 来 我 们 在 上 级 党 组 织 的 领 导 和 区 精 神 文 明 办 的 关 心 支 持 指 导 下 坚 持 以 邓 小 平 理 论 和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为 指 导 认 真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篇一:申办继承权公证亲属关系证明表 申办继承权公证亲属关系证明表 注意事项:1、本证明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本 证明须由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组织、劳资部门出具、盖章; 没有单位的,由人才或街道办事处档案管理部门 出具、盖章;3、相互称谓应按我国法律规定的统一称 谓;4、档案上无相关问题记载的,应在相应位置的空白处 划“/”; 篇二:继承权公证亲属关系证明表 继承权公证亲属关系证明表 单位人事部门(或组织、劳资部门)盖章: 经办人签名:单位联系电话: 年月 日 注:1.本证明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2.本证明须由档 案所在单位或存放档案的人事(组织、劳资)部门出具、盖 章;没有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出具、盖章。3.继承人范围 内如有已死亡情况,也应在备注中注明。4.《中华人民共和 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 紧 紧 围 绕 中 心 工 作 以 创 建 区 级 文 明 单 位 活 动 为 载 体 切 实 加 强 思 想 道 德 建 设 和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深 入 开 展 群 众 性 的 精 神 文 明 创 建 活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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