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哈沟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哪哈沟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矿消防安全管理
哪哈沟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 强和规范我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保障我矿安 全生产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和谐、安全矿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应于哪哈沟煤矿所属单位,及驻矿单位的消防安全 管理工作,各单位要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逐级落实消防 安全责任制,使消防安全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事事有人抓,处 处有人管的良好局面。 第四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罚款事项由管理部门在调度会通报,统一交 安监站汇总存档。 第二章 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第五条 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为矿长;消防 安全管理人是分管安全、生产、基建的副矿长;消防安全职能部门是安全 管理办公室(下称安监站);各单位内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单位主要 负责人;每个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为岗位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