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一、为了加强公司所属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二、凡在重庆市华荣凯华物流有限公司从事机动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一、为了加强公司所属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确保 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办法。 二、凡在重庆市华荣凯华物流有限公司从事机动车辆驾驶工 作的人员,除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都应遵守本办法。 三、公司各科室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活动,教育所 属人员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本办法,协助安全管理科履行安 全管理职责。 第二条 安全教育 一、驾驶员每月必须参加安全学习一次,学习时凭“安全学 习记录“卡登记考核。全年累计3次不参加学习者,不予办理年 审手续,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驾驶员因事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事后一周内,自动到 安全管理科补课,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者,每次罚款30元。 三、凡违章肇事驾驶员,由安全管理科组织学习教育或上报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轮训。被通知轮训学习的驾驶员,不得借 故拒绝参加接受教育。 四、车辆经营业主,每月参加安全学习一次,按车辆年审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