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独立审计的局限性及改进措施
我国独立审计的局限性及改进措施 【摘要】本文从审计需求市场,审计关系, 会计 师事务所的经营管理现状以及审计行业监管几方面探讨我国目前审计独立性所受到的局限,并对这种局限性的解决提出初步建议,以
我国独立审计的局限性及改进措施 【摘要】本文从审计需求市场,审计关系, 会计 师事务所的 经营管理现状以及审计行业监管几方面探讨我国目前审计独立性所 受到的局限,并对这种局限性的解决提出初步建议,以求改进审计质 量,维护投资人、债权人、国家、 企业 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独立性是审计理论的基石,是审计执业的灵魂,也是注册会计师 行业取信于公众的首要条件。 财政部《 中国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 2号——审计业务约定书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五条明确规定:会 计师事务所在承接审计业务时,应当考虑其自身能力和能否保持独立 性,并按照本准则的要求,与委托人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 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指明:独立是客观、公正的前 提。独立性的程度直接决定了审计目标的实现程度。可见,审计的独 立性是开展审计业务的前提,是审计结论是否客观公正的重要保证。 一、独立审计市场需求不足对独立性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