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蓝湾车位协议分期付款
“福森金蓝湾”停车位协议书甲方:河南福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福森金蓝湾” 停车位协议书 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河南福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福森金蓝湾”项目停车位使用权出 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车位基本情况:该停车位位于“福森金蓝湾”项目地下(上)停车场内,规划 用途为:停车;车位编号为:号,车牌号为:。 第二条:计价方式:按位计价。 第三条: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原总价为人民币¥元,优惠后总价为人民 币¥元,大写元整。乙方在本协议签定时支付总价 款的40%,计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年月 ____日前支付总价款的30%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元整); 剩余总价款的30%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元整)于 _______年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此车位使用期限与乙方购买的地上房屋相同。 第五条:车位交付时间:自客户付清首期款项日后。 第六条:逾期违约责任:分期付款的业主未按期支付余款的,暂停车位使用,同时乙方 应向甲方支付余款总额每天1%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15天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 保留车位所有权并可以另行处置该车位。 第七条:停车位照明、卫生、监控费¥______元/位/月,乙方自停车位交付之日起开始 承担照明、卫生、监控费及相应义务。乙方每逾期交费一天,按未缴纳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并补交所欠费用。 第八条:乙方权利与义务:乙方对该车位享有使用权,乙方有权转让,转让时,必须到 甲方处办理备案。乙方不得擅自改动车位的建筑结构、附属设施或者变更停车位用途。否则,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对此停车位的日常管理,遵守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并 承担相应的义务。《停车位使用须知》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项目所 在地淅川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河南福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人: 12 第页共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