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

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  一、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行。  二、宣传先进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禁止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参与邪教活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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