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专项安全方案
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方案1.适用范围(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2)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的工程。2.施工准备(1
基坑支护专项安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