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院纠察部扣分细则(二篇)
警院纠察部扣分细则1. 迟到扣分- 学员迟到时长在5分钟以内,扣除1分;- 学员迟到时长在5分钟到10分钟之间,扣除2分;- 学员迟到时长超过10分钟,扣除5分;- 学员连续迟到3次,扣除10分。2.
警院纠察部扣分细则(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