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洁厨亮灶-治理餐桌污染”示范单位遴选管理办法
“实施洁厨亮灶,治理餐桌污染”省级示范单位遴选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根据《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洁厨亮灶,治理餐桌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赣食药监办餐〔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