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应诉制度
行政复议、应诉制度第一条为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兽药饲料监察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维护畜牧兽医活动主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要求,制订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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