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要点
资阳华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所在地工地试验室的管理,规范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确保工地试验室工作的有序开展及有效控制工程质量,根据交通部
资阳华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所在地工地试验室的管理,规范工地试验室的 试验检测工作,确保工地试验室工作的有序开展及有效控制工程质量,根据交通部《公 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及四川省交通厅《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 行)》,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所在地工地试验室包括施工(自检)工地试验室、监理 试验室、业主(中心)试验室,以下简称工地试验室,适用本办法。 二、工地试验室的主要要求 第一条工地试验室必须是由公司批准同意并下发批准文件设立的,并在公司授权 的项目和参数范围内从事工地试验室检测活动。 第二条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必须由公司批准派驻的人员组成,工地试验室不 得擅自增减或更换试验人员。 第三条工地试验室试验人员数量、资质等级和技术能力必须同时满足四川省交通 厅有关要求和工程需要,否则工地试验室负责人有义务及时将情况上报公司。 第四条工地试验室必须经公司、项目业主及相关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并报项目质监 机构备案后方可开展工作。 第五条工地试验室必须按照公司的授权和项目业主批准同意开展的检测参数范 围配备相应的试验用房、试验环境条件、试验检测人员、试验检测设备以及交通工具。 第六条工地试验室驻地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要求进行标准化建设,充分考虑供电、 排水、通风、采光以及布局,做好废渣废液的处理,切实按照环保要求开展工作。 第七条工地试验室应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根据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结合 本工地试验室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八条工地试验室必须建立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一)组织与管理机构; (二)工作程序与质量及安全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