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日照
房屋租赁合同 (“”)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乙方因生活需要,租用甲方房屋,为明确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 连云港市新浦区金茂花园,号楼单元室。 二、租用期限 乙方租用期限壹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1,000 、房屋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壹仟元整)。 21,000 、租用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基本生活设施,乙方须交纳元保证金,保证金仅作为设 施担保所用,于合同终止时退还。 3 、租用期间,乙方承担因其不当使用甲方提供的相关生活设施所产生的责任。 4 、在租用期间,甲方应保证乙方水、电、煤气、宽带等生活设施的畅通,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5 、租用期间,乙方应注意水、电、火、煤气等的安全使用。如有隐患,及时和甲方协调并解决, 甲方对乙方的不安全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不负责任。 6 、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利用房屋从事与法律规定不符的事项。 7 、租赁期间,双方如遇特殊情况需终止租房,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租金按月照减。租赁期 届满,乙方若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洽谈,反之,则顺延一个月。 8 、以上条款如一方违反,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其他事项 1 、若双方因本合同及其履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日期: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