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待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学校待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1、建筑工地工程负责人必须全面承担施工现场的治安、安全责任,并于保卫处签定《治安安全责任书》; 2、现场工人必须定期接受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3、施工班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