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细则
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细则 第一条(目的)为贯彻落实《关于本市推进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9〕3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有关工程